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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引领 执法全程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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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海事系统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江苏海事局启动执法全程信息化工作,初步实现了“执法证据可溯、执法过程可控、关键时刻可见”,逐步形成了一套“执法必录、循案可
近年来,随着海事系统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江苏海事局启动执法全程信息化工作,初步实现了“执法证据可溯、执法过程可控、关键时刻可见”,逐步形成了一套“执法必录、循案可查、有理有据、落实到人”的管理机制,构建出更加公正、规范、透明、高效的执法模式。 创新理念:融合执法信息资源 2014年开始,江苏海事局结合依法行政,系统推进海事执法全程信息化工作,将科技信息技术融合到海事执法监管全过程,以执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促进管理廉洁高效。 对此,江苏海事局法规处处长陶东华向记者解释说:“执法全程信息化就是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将规定的执法程序和标准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整合和固化,执法人员通过信息化方式开展海事执法与服务,使全部海事执法与服务活动都处于实时性、过程性和系统性控制之中。” 但是,面对着执法理念不适应、信号传输不通畅、应用系统不兼容这三个瓶颈,如何构建全新的执法模式成为了江苏海事局的一大难题。陶东华告诉记者:“面对这样的局面,我局首先应建立执法过程记录系统,开发相关系统软件,全面实现“海事通”现场执法,推广应用“云桌面”现场办公,奠定执法全程信息化工作基础;其次,切实转变执法理念,重新建立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管理体制、机制和标准,理顺执法流程,优化执法模式,整合系统应用,消除信息孤岛,基本达到‘四全’体系和‘五化’目标的要求;最后,建立数据分析模型,集成集群‘云计算’和‘大数据’,全面实现执法全程信息化。” 陶东华说:“通过这种途径,我们要建立起执法领域全覆盖、执法流程全贯通、执法界面全链接、执法资源全融合,从而实现‘过程记录实时化、信息共享及时化、安全监管数字化、内部监督网络化、数据取用集约化’的‘五化’目标。同时将标准、规范、程序都用科技信息化手段予以固化,并通过信息化设计对执法结果进行公开,充分体现了公正执法、阳光执法,这样也便利了船舶进出港口,畅通了航运物流,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 搭建平台:成就信息互通共享 为了积极开展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江苏海事局外接江苏省电子口岸、江苏海事政务大厅,内合原有27个独立信息系统,实现了海事办公、业务、资源管理全面信息化。江苏海事局法规处的工作人员周羽告诉记者:“我们依托‘网格化’标准体系,实现了动静态信息互通共享,不断完善移动执法平台‘海事通’,满足了现场执法监管需求。开发了‘船港动态’海事监管平台,通过申报用户(船舶或其代理人、港口码头、货主或其代理人)、海事部门和江苏省电子口岸信息服务平台三方进行数据交换和整合,完成相关信息采集、比对、处理,实现了对船舶及载运货物的综合管理。” 江苏海事局还打造出一套海事执法过程全程记录系统。全面建设由执法人员执法信息化系统、执法车(艇)信息化系统、执法场所信息化系统”组成的执法全程信息化系统。基层执法站点配备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服务器以及电子证据管理软件,建成海事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在海巡艇上安装‘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改变了习惯依赖固定办公场所的传统办公方式,现场执法与违法行为查处不再上岸。在所有执法场所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满足动态监控和调查业务工作的实际需求。建设视频图像整合系统,集成了所有执法场所的视音频图像。”周羽为记者介绍道。 此外,江苏海事局还积极与通讯运营商合作,借助其4G网络平台,将现场执法图像通过各局配备的网闸实时传入海事内部局域网,通过“海事通”终端借助4G网络平台接入海事内网,实现执法数据实时传输,实现真正的远程办公。“我局着手建设覆盖长江南京段到南通出海口、全长350公里的TD-LTE无线专网,主要用于海事指挥调度、日常工作、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同时满足视频会议、即传即摄、移动办公等业务需求。”周羽介绍说。 动态监管:执法效率飞速提升 信息化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载体和手段,也是执法规范化的重要保障,它促使执法各个环节公开、公正、规范、高效,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作为江苏海事局成功试点之一的太仓海事局,海事执法人员在海巡艇、执法车上运用“云桌面”登陆GIS系统,进一步提高了电子巡航能力;指挥中心通过海巡艇3G记录与传输系统可全面掌握海巡艇附近水域交通流和船舶动态,进一步提高了现场监控能力;执法人员通过个人执法记录仪和“海事通”,第一时间在现场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进一步提高了巡航巡查的针对性;通过船港货一体化软件,实现了向船载货物监管和船舶靠离泊、进出锚地全过程动态监管的延伸。 “例如,我们的执法人员在对某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轮涉嫌未按规定配员航行。在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后,可以第一时间将该违法行为信息通过新版海事通上传至‘江苏海事局动态执法管理系统’,并通过手持蓝牙打印机向船方打印出‘违法信息告知单’,同时以短信形式向船方发送相关信息。另外,还可以运用太仓海事局自主创新的‘就近处罚’便民措施,船方可以在规定日期内就近选择该局辖区内的执法支队或办事处接受调查处理,无需依惯例前往违法行为发现部门,不但节省了时间,方便了船方,也提高了执法效率。”陶东华介绍说。 而且,在使用新版海事通后,执法人员无需手动开具《行政调查便民告知单》,通过与海事通匹配的蓝牙打印机即可自动打印信息全面的告知单;回到办公室后,执法人员也无需登记各类台账,违法信息在执法管理系统中已经生成记录,可调阅、查看、导出生成台账,这些都大大节省了违法行为处理的时间。海事通的现场取证、上传、短信告知等功能,都为海事违法行为的快速处理提供了保障。 信息化同时带来了江苏海事局行政审批网络化。原来,相对人申请和申报,都要拿一大堆材料往返海事窗口;如今,通过网络,越来越多的海事业务实现了远程申报,相对人在公司或家里,动动鼠标就能完成,审批结果实现了网络送达。 一名江苏某航运公司的办事人员称赞道:“行政审批网络化以后,江苏海事局办理业务效率提高了很多,海事行政许可等业务实现网上申报、流转、审批,大大提高了办理效率,真正方便了行政相对人。” 深化发展:“依法行政”再创新高 经过努力,两年来,江苏海事局的信息化执法系统基本覆盖了太仓、镇江、扬州等海事局的执法场景、项目的全过程,初步实现了“执法证据可溯、执法过程可控、关键时刻可见”,成效初步显现。 但是对照国家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对照部党组关于法治海事建设的最新要求,江苏海事局还要在符合“三定”批复的内设机构和处室派出机构前提下,实行现场动态业务和窗口静态业务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将没有编制序列的办事处职责进行整合,将办事处窗口静态业务归并到政务中心,动态业务归并到海巡执法支队,以实现执法资源效能最大化。 而且,由于江苏海事局现有多个业务系统相对独立,后台数据库成为一个个“信息孤岛”,导致执法资源不能有效融合,执法流程无法横向贯通,相关系统之间数据需要多次重复录入,严重降低工作效率。 随着海事执法全程信息化工作的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的思路和方向,在装备配备、系统整合、信号传输等硬件建设,以及执法理念、业务培训、制度保障等软件建设等方面,江苏海事局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我们应该对现有各个系统进行有效整合,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势在必行。同时,针对长江下游江面宽阔,无线网络尚未全面覆盖的难题,下一步必须积极协调予以解决,确保沿江无线信号全覆盖,真正实现高速畅通”,陶东华说。 此外,还应加快培养熟悉海事管理业务的软件人员,这也是新形势下的重要任务。陶东华表示:“为适应海事执法全程信息化建设需要,建设和培养一支既精通海事业务又熟悉科技信息化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至关重要。有了人力资源的保障,才能将海事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新的高度,为江苏港口、航运经济发展再做新的贡献!”
文章来源:《中国科技信息》 网址: http://www.zgkjxx.cn/qikandaodu/2021/0119/1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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