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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编辑技术反映的科技伦理问题及对策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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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因编辑、人工智能、转基因技术等新兴科技的迅速发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近期“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再次激起各界对科技发展的重新审视。科技的发明和应用给人类带来美好
基因编辑、人工智能、转基因技术等新兴科技的迅速发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近期“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再次激起各界对科技发展的重新审视。科技的发明和应用给人类带来美好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预知的风险,这也是高科技时代人类面临的挑战,面临这一技术可能带来各类的风险问题,因此对科学技术进行反思迫在眉睫。
1 基因编辑技术的发展
基因编辑技术的源头可追溯到1866年奥地利学者孟德尔的豌豆杂交实验,它带动了遗传学家摩尔根对遗传因子的研究并赋予基因以物质的含义。1953年,沃森和克里克提出的DNA双螺旋结构确定了基因的化学本质,进一步推进了生物医学家对基因的研究。随着科学家对基因不断深入地探索,生物科技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如今,基因编辑技术作为基因治疗的工具被应用于各个领域,但基因关乎人类生命体的各个特征甚至寿命、疾病,一旦该技术被应用于临床医学出现脱靶现象就很难填补。比如,科学家可以根据自己理想中的基因进行编辑,研究表明这些被完善的基因同样可以遗传后代,以至于破坏人类基因库。
2015年4月18日,中国科学家在生物学杂志《蛋白质与细胞》(Protein&Cell)在线发表了人类生殖细胞基因修复技术的文章,据介绍,这是世界上第一次发表编辑人类胚胎基因组的研究。此次研究的切入点是修改人类胚胎中可能导致β型地中海贫血的基因,但研究者清醒地意识到,这项研究未来所要面临的伦理问题,声明所选胚胎是“废品”,来自合法机构,以此为研究结果预先规避可能出现的伦理争议。这项研究阐明了基因编辑技术的脱靶问题明显。2018年11月,贺建奎教授利用基因编辑技术进行人体实验,使全球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婴儿露露和娜娜诞生。该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引发社会关注和业界争议,这一事件的发生反映了我国在科技监管和治理上存在着漏洞,解决这一问题迫在眉睫。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在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时也必须考虑它在各个领域应用的利弊,同时相关规约和法律必须紧随其脚步。
2 基因编辑技术的问题
基因治疗是基于对细胞内基因修饰的方法治疗各种疾病。传统的基因治疗手段通过正常基因的导入弥补缺陷基因,但是基因导入的效率又是一个难题。寻找特异、高效修复的打靶工具在基因治疗领域中备受关注,基因编辑技术应用为人类疾病的治疗提供有力的手段。近年来,ZFNs、TALENs和CRISPR/Cas9系统在遗传性疾病、传染性疾病和癌症方面取得许多可喜的成绩,并推动了基因治疗领域发展的步伐,但目前为止,该技术存在技术风险和伦理风险问题,并且没有相应完善的法律法规,使这项技术的应用一旦出现问题便难以控制。因此,我们必须考虑到它可能涉及的风险问题和伦理问题,尽快完善与之配套的政策和伦理规约,对可能出现的以下问题需要探讨和解决:①可能会出现脱靶现象,人类基因池也将会被打乱。②可能会被人滥用。比如,富裕家庭随意使用这项技术设计“完美婴儿”,这样可能会产生不公平的社会问题。③对于这项技术的掌握方——生物技术工程,在利益面前会不会考虑人类社会的未来?经济利益往往忽视悬而未决的科学证据,突破伦理和国家政策框架。基因编辑技术作为一项高新科学技术,虽然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但是该项技术涉及的生命伦理问题引起学界和公众的关注。基因编辑技术涉及的人类安全问题、公正问题、基因问题等可能会突破传统的伦理问题,甚至可能影响未来几代人的福祉。
面对这一核心问题,新的技术的出现我们是不是应先假设考虑其存在的风险性,直到有充分可靠的依据确保技术的绝对安全,我们才去应用它呢?但是由于我们人类本身的欲望,社会文化、经济利益、自身需求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面对新技术的应用时,只要它有益便不考虑其在未来可能产生的风险。那么,到底该如何应对这种现象,这是科技伦理在高科技时代所面临的主要任务。
3 国内外政策的相关研究
面对这一问题国内外是如何应对的呢?2015年12月初,美国华盛顿召开了人类基因编辑国际峰会,针对人类基因编辑的监督机制分为4种等级,其程度从宽松到严格分为公共商讨、行业自律、政府指导、监管和法律。有些国家已经通过立法禁止或限制生殖干预措施,例如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加拿大、德国和英国。在澳大利亚,有意地进行胚胎基因改造的研究是违法的。还有大部分国家对人类基因编辑技术持中立的态度,例如法国、以色列、日本和荷兰,它们将基因编辑应用于生殖的目的视作非法,但允许进行科研活动,比如调查基本生物学方面的方法,研究胚胎和生殖细胞中的基因组技术。此外,少数国家对人类基因编辑技术比较宽容,允许通过许可证授权的方式治理,由相关的专业机构测评风险后进行广泛应用。《人类基因编辑:科学、伦理学和治理》提出,在人类基因编辑的研究与临床应用中应该遵循追求福祉、透明、应尽治疗、负责任的科学、尊重人、公平和跨国合作等治理原则。这份报告中所传达的最关键的信息则是以生殖为目的的基因编辑技术在伦理上是可以接受的。毋庸置疑,相对于欧洲地区和中国等对以生殖为目的的基因编辑的禁止性规定而言,这一报告所划出的无疑是一条开放性的伦理底线。
文章来源:《中国科技信息》 网址: http://www.zgkjxx.cn/qikandaodu/2021/0218/1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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