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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400万美元关联交易 上交所:标的未实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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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9日讯?上交所网站日前公布了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购WeCast?Technology?Corp.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1】0013号)。3月27日,深圳光峰科技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9日讯?上交所网站日前公布了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购WeCast?Technology?Corp.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1】0013号)。3月27日,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峰科技”,.SH)披露《关于峰米科技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认购WeCast?Technology?Corp.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峰米(重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米科技”)基于未来经营发展考虑,为构建新的业务增长空间、加快开拓海外业务,对全资子公司Formovie?Limited增资400万美元,增资资金用于认购WeCast?Technology?Corp.(以下简称“WeCast”)51%的股权。Formovie?Limited将以400万美元的对价认购WeCast发行的A+轮优先股510万股。交易各方已签订《SHARE?PURCHASE?AGREEMENT》(《股份购买协议》)、《SHARE?HOLDERS?AGREEMENT》(《股东协议》)等与本次认购相关的协议文件。本次认购完成后,WeCast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屹担任WeCast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认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标的公司Wecast成立于2020年8月,专注于摄像头产品、用户和解决方案的公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云服务、移动应用、第三方集成和相应的端到端解决方案。Wecast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20年1-12月、2021年1-2月,Wecast实现营业收入均为0美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9.80万美元、-30.38万美元。
光峰科技表示,WeCast目前处于研发和产品开发准备阶段,产品上市销售的时间不确定,同时产品销售会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带来的影响,故WeCast未来的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
3月27日,光峰科技披露《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光峰科技控股子公司峰米科技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认购WeCast?Technology?Corp.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显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光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
上交所指出,光峰科技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关于峰米科技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认购WeCast?Technology?Corp.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峰米科技向全资子公司Formovie?Limited增资400万美元,用于认购WeCastA+轮优先股510万股,对应51%的股权。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上交所请光峰科技就如下信息予以核实并补充披露。
公告显示,WeCast成立于2020年8月,设立时间较短,尚未实现收入;上市公司本次以400万美元的对价认购WeCast发行的A+轮优先股510万股。请光峰科技补充披露:(1)在WeCast尚未实现收入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大额增资的主要考虑以及前期决策过程;(2)结合WeCast主营业务、经营业绩、行业地位、市场竞争力等具体情况,说明本次增资估值的依据及公允性;(3)补充披露WeCast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时点、价格、定价依据等,并对本次增资价格与前期作价差异的合理性进行具体分析。
请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与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请光峰科技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五个交易日内回复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监管部并披露回函内容。
以下为原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科创公函【2021】0013号
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购WeCast?Technology?Corp.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关于峰米科技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认购WeCast?Technology?Corp.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峰米(重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米科技)向全资子公司Formovie?Limited增资400万美元,用于认购WeCast?Technology?Corp.(以下简称WeCast)A+轮优先股510万股,对应51%的股权。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请你公司就如下信息予以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公告显示,WeCast成立于2020年8月,设立时间较短,尚未实现收入;上市公司本次以400万美元的对价认购WeCast发行的A+轮优先股510万股。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在WeCast尚未实现收入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大额增资的主要考虑以及前期决策过程;(2)结合WeCast主营业务、经营业绩、行业地位、市场竞争力等具体情况,说明本次增资估值的依据及公允性;(3)补充披露WeCast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时点、价格、定价依据等,并对本次增资价格与前期作价差异的合理性进行具体分析。
文章来源:《中国科技信息》 网址: http://www.zgkjxx.cn/zonghexinwen/2021/0329/1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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